来源:SCI期刊网 分类:农业论文 时间:2021-10-23 08:48 热度:
摘要[目的]分析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农户参与及付费行为。[方法]运用单边界加支付卡式的改进条件价值评估法(CVM),以东江源水源地500户农户调查微观数据为基础,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析农户付费行为差异及关键因素。[结果](1)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下样本农户同意进入付费情景的概率不同,支付意愿也不同,但差距不大;接入城(集)镇处理管网的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8.55元/月/户,接入村落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4.42元/月/户,采用农户分散处理模式的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5.63元/月/户。(2)村集体的参与、农户对水环境的感知变量均对农户付费行为有显著影响。其中,在第一阶段中区县变量、河流水质变化的感知、河流水质变化与污水处理关系认知、是否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文化程度、是否是村干部变量通过了显著检验,是影响受益农户是否同意付费的关键因素;在第二阶段中区县变量、本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成效满意度、收入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是影响受益农户支付水平的关键因素。[结论]应建立县级可持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机制,明确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责任主体,划分各主体职责,可探索推行受益农户适当缴费或出工等生活污水治理管护方式,提高农户自觉参与设施管护的积极性,加强对农民的环境感知及认知教育,提升农户对水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治理模式条件价值评估法Heckman两阶段模型农户付费行为分析
0引言
在广大农村地区分布着众多河流源头,随着水源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粪池、洗涤等生活污水排放日益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已经成为水体主要污染源之一,妥善处理好农村污水,是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农村水环境治理尤其是水源地农村水环境治理对全国水环境的改善至关重要,探索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模式以及农户参与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到“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关系到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更直接影响乡村和谐稳定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推进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的任务,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相关政策支持”。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主要任务。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的重要性,提出“建管并重、协同推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2020年中央1号文件也进一步提到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到“因地制宜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落实设施运维管理责任。”相关政策文件的颁布,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思路及政策支持。
国内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文献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学术界也高度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是聚焦在治理模式、治理技术、处理设施管护问题主题,关于处理设施的管护机制、农户参与行为等的主题较少。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以归纳为3种模式,即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以及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3种[1-3]。郭雷指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模式包括财政出资村镇管理、村集体自建自管模式、市场化建设运行模式(第三方建设并运营模式)[4]。司国良[5]指出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县级政府监管、乡镇运营的方式,但由于执行效率低、后续奖罚措施不到位、第三方监管不完善等原因,致使这种运营管理方式不能很好发挥效能。农户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作为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者和生活污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其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将影响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成效[6-7],对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效果尤为重要[8-9]。同时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运营机制以及农民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不足、“自上而下”的项目推动与“自下而上”的项目需求之间的错位,导致基层相关部门替代农民成为建设主体,而应该作为主体的农民则游离在外[10]。除了参与主体错位之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规划不合理、产权不明晰、运营组织及人员经费等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机构职能交叉严重等是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的问题[5,11,12]。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由于缺乏健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导致施工不规范,甚至出现尚未运行管道就已破裂等现象。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方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轻管现象长期普遍存在,尚没有找到有效的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2]。通过梳理已有文献我们认为仍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完善:一是现有研究没有关注水源地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农户参与行为;二是较少文献关注农户污水治理模式,探讨不同模式下的农户付费行为;三是已有研究仅是利用Logit模型分析农户参与污水治理是否愿意付费的影响因素。因此,文章基于已有研究的文献理论、实践结论与研究团队的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践调查,剖析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的参与行为,利用改进的条件价值评估方法(CVM)、Heckman模型分析受益农户的付费行为及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1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理论分析
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农户是否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的决策可认为是解决在一定预算约束条件下农户效用最大化的问题[13]。农户效用包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所付出的成本导致的效用损失,也包括因为污水处理带来的环境改善而获得的额外效用。如果农户因为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获得的额外效用大于其付出成本导致的效用损失,则农户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反之,则不参与。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体,农户是环境治理的受益者[6],其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的意愿及行为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和村水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而认知是行为的基础,个体对事物的认知程度直接或间接影响其选择偏好和意愿,进而影响其最终的行为决策[14],认知的提升必然会导致合理的期望行为[15]。生态认知是人类对周边生态现象和生态环境变化的感知,也是农户形成生态价值观和促进其生态保护行为的必要前提[16]。故该文设计了环境感知变量,包括农户对周边河流水质变化的感知、对河流水质变化与生活污水处理关系的认知等变量。即在农户对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付费行为决策过程中,不同的环境感知及认知水平会导致农户付费行为的差异性。
1.2理论模型
由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变量多与人相关,会导致样本偏差问题存在。同样,对于生活污水治理所带来的整体福利增加且具有支付意愿的农户,由于某些原因(如收入约束),其可能选择了拒绝支付。在拒绝支付的农户中会存在真实的零支付群体,即其支付意愿水平为零。如果在进行分析时不考虑真实的零支付群体,可能引起样本选择性偏差。因此,为克服样本选择性偏差问题,该文选择Heckman两阶段估计方法进行估计,分析由两阶段进行。
1.3问卷设计
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问卷设计中参照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对CVM调查问卷的设计原则,并结合调查地农村实际情况,开展问卷设计与实地调研。为避免受访农户对是否进入付费情景的判断误差,本研究采用单边界加支付卡式的改进CVM方法,与传统CVM二分式技术不同,在是否进入付费情景问题选项“是”、“否”中,加入“不知道”选项,使得付费情景更加符合现实选择情景。
1.4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于研究团队2020年8月在江西省赣州市开展的东江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调查数据。本次调查选取了东江源的源头县A县和B县,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A县和B县分别选取6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2~20个村,每个村选取12~20个农户,最终选取了12个乡镇32个村中的500个农户。调查问卷包括村级调查问卷和农户调查问卷,农户调查问卷受访人是家庭的决策者或者户主,村级调查问卷的受访人是村长、书记等了解全村情况的人。为了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调查采取一对一的面访形式,最终完成了32份村级调查问卷及500份农户调查问卷。
2实证分析
2.1调查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
调研地以山地丘陵为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分为接入城(集)镇管网统一处理、村落集中处理、农户分散处理3大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与其地理特征、农户分布、生活污水原有的收集方式密切相关。A县和B县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分别为32%、11%,农户分散处理设施覆盖率近100%。
2.2不同模式受益农户付费行为分析
在调查抽样时兼顾村落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以及未覆盖的村庄,对受益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而言,76户农户家生活污水接入城(集)镇处理管网,占总样本比为15.2%;117户农户家生活污水接入村落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占总样本比为23.4%;307户农户家生活污水仅使用分散处理设施处理,占总样本比为61.4%。
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下样本农户同意进入付费情景的概率与支付意愿不同,但差距不大。其中接入城(集)镇处理管网的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8.55元/月/户,接入村落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4.42元/月/户,采用农户分散处理模式的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5.63元/月/户。
2.3受益农户付费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2.3.1变量选择
该文把受益农户是否愿意付费以及支付水平作为受益农户付费行为的代理变量。解释变量的选取参考苏淑仪等[6]、闵师等[13]、Poundel等[17]、唐林等[18]、付文凤等[19]、耿飙等[20]的相关研究,同时结合该文的研究目的分为以下5类:第一,地区变量,是指调查地区;第二,环境感知变量,包括对本村河流水质变化感知、村河流水质变化跟生活污水处理关系认知2个变量;第三,村集体参与变量,村集体是农村基层社会组织,村集体生活污水治理认知和成效对农户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行为有重要影响[6],包括是否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对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成效满意度2个变量;第四,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变量,分析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对付费行为的影响,包括是否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第五,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在本研究中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由受访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济特征组成,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是否是党员、是否是村干部、健康状况、家庭总收入、家庭总支出、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常住人口数量。各变量含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3.
2.3.2变量间多重共线性检验
如果自变量之间高度相关或完全相关,将引起回归系数的标准差过大,甚至导致回归系数无法确定,所以在进行回归之前对各个解释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问题进行诊断。经过多重共线的诊断分析,现有变量最大方差膨胀因子与容差均在合理范围之内,表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2.3.3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析结果
表4为受益农户污水处理设施支付意愿以及支付水平的Heckman两阶段模型回归结果。Heckman两阶段模型模拟结果显示Waldchi2=86.28、P=0.000<0.01,表明模型中至少有1个协变量具有不等于0的效应,即模型拟合度较好。从结果来看,在第一阶段中区县变量、河流水质变化的感知、河流水质变化与污水处理关系认知、是否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文化程度、是否是村干部变量通过了显著检验,表明上述变量是影响受益农户是否同意付费的关键因素;在第二阶段中区县变量、本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满意度、收入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上述变量是影响受益农户支付水平的关键因素。
地区变量的区县变量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析中分别在10%和1%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B县,A县受益农户同意支付概率和支付水平要高。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这可能是因为A县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高且设施运行管护率高,此外A县还专门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办法明确了各方责任,受益农户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参与度相对较高。而B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相对较差,受益农户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参与度相对较低。
环境感知变量中河流水质变化的感知以及河流水质变化与污水处理关系认知2个变量在第一阶段分析中在5%的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河流水质变化感知的系数为负,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益农户对村河流水质变好感知度越高,其愿意支付的概率越大。河流水质变化与污水处理关系认知系数为正,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益农户对村河流水质变化与生活污水处理之间的关系认知程度越高,其愿意支付的概率越大。对水质变化的感知以及河流水质变化与生活污水处理之间的关系认知程度均对居民支付意愿和水平有积极影响,因此对农户进行认知教育会有正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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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参与变量中是否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在第一阶段分析中在1%的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系数为负,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村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的村庄农户愿意支付的概率大。结合农户深度访谈,这更多是因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庄中受益农户一直是免费享用生活污水治理服务,如果从免费改为收费目前接受程度较低,需要时间来改变免费使用的观念;反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的村庄农户对只支付设施管护费用来增加额外的生活污水治理服务接受程度较高,故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村庄农户愿意支付的概率较大。
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在统计上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农户对污水处理模式更多的是被动接受,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模式,农户就接受什么样的模式。结合前文对采用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农户付费行为的分析,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下样本农户同意进入付费情景的概率不同,但差距不大。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下样本农户的支付意愿也不同,但是这些差异并没有使得统计分析上显著。
在家庭及个人特征变量中受访者的文化程度和是否是村干部分别在第一阶段的分析中在5%和10%的置信区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农户受教育水平的增加同意支付的概率越大,村干部的受访者同意支付的概率要高于非村干部的受访者。在第二阶段的分析中家庭及个人特征变量只有家庭总收入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表明在其他变量不变情况下同意支付农户中家庭收入高的农户支付水平更高。这表明收入高的家庭更愿意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带来的水环境生态福利的增加而付费。
3研究结论与讨论
3.1结论
该文以东江源水源地江西省赣州市的农户调查数据为依据,为避免样本选择性偏差问题运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别对调查受益农户进行第一阶段估计,分析受益农户愿意付费的影响因素,在对第一阶段估计的基础上将得到的逆米尔斯比率作为第二阶段方程的修正变量与其他解释变量一起回归,进行第二阶段的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不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下样本农户同意进入付费情景的概率不同,支付意愿也不同,但差距不大。接入城(集)镇处理管网的农户同意支付的概率为59.2%,平均支付意愿为8.55元/月/户;接入村落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同意支付的概率为68.4%,平均支付意愿为4.42元/月/户;采用农户分散处理模式的农户同意支付的概率为72%,平均支付意愿为5.63元/月/户。
(2)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村集体的参与、农户对水环境的感知变量均对农户付费行为有显著影响,证实了前文提出的假设。其中,在第一阶段中区县变量、河流水质变化的感知、河流水质变化与污水处理关系认知、是否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文化程度、是否是村干部变量通过了显著检验,是影响受益农户是否同意付费的关键因素;在第二阶段中区县变量、本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满意度、收入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是影响受益农户支付水平的关键因素。——论文作者:魏同洋1,朱宁2,李玉新3,徐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