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SCI期刊网 分类:教育论文 时间:2019-07-16 14:28 热度:
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最高理想与期望。相应地,对高等教育的关切自然而然就成为社会关注教育的焦点,尤其在我国高等教育正实现“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的当前,更是如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国高等教育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得到了高度重视,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围绕高等教育评价的相关问题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综观这些研究成果,我们不难发现,理论界对高等教育评价的研究大多是基于如何保障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这一视角开展的,其主要关注的是高等教育的结果,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评价,而对高等教育的过程,即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评价关注还不够。基于此,本文提出將“发展质量”纳入高等教育评价的范畴,并尝试对其评价体系的构建作一粗略探讨。
一、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任何一项理论命题的提出都有其相应的理论与现实依据,教育研究更是如此。对“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而言,其理论与现实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理论依据
发展是人类亘古以来的追求,人类对发展问题的理论思考至少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但严格意义上的发展研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产生的。时至今日,世界范围内的发展研究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科学界一个经久不衰的重大课题。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有关社会发展的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这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致力于现代化进程之中在理论上的反映。在此过程中,随着对传统发展观的反思,人们对于发展概念的理解即所谓“发展观”,也在发生着一些变化,总的趋向是更加关注发展问题。无论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还是教育领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外延式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粗放式规模扩张已走到尽头的今天,必须进一步强调“发展质量”,彻底与传统的把手段当成目的、以“量的扩张”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划清界限,在保持较高发展速度的条件下,走出一条以质取胜的、持续与协调的发展道路。为此,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在以往高等教育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已经对发展的质量问题有了逐步加深认识的基础上,把“发展质量评价”作为一个新的科学范畴和一个有认识价值的新的概念提出来。
(二)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现实依据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提升了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预示着我国高等教育將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高等学校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诸如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入,办学理念和办学视野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高校的办学特色还不够鲜明,自主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学科及专业布局效果还不够理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最终要靠发展,特别是坚持不懈地推进高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而通过评价高等教育的发展质量,不仅能够及时诊断和发现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有利于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指导和帮助各高等教育机构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把握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这一意义来看,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提出,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紧迫的。
二、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内容
评价内容是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关键作用点,也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的质量监控点,对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着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其所涵括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发展理念评价
发展理念是人们关于发展的内涵、本质、目的和要求的总体看法,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对高等教育发展有着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有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2]。高等教育系统整体也好,具体到某一高等学校也好,形成高等教育的某种特色,实际上是实践发展理念的产物。
(二)发展目标评价
目标是人们在一定价值观念支配下做出的对发展某些事物的选择或是人们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是指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发展策略的一段时间内,总体要达到的基本水平和状态,或是高等教育系统所提供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程度。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的确立,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导向功能、调节功能和激励功能。
(三)发展条件评价
高等教育发展必须以基本的办学条件作为支撑,它包括师资队伍、校园面积、教学用房、实验仪器设备、图书信息资料、教学经费投入等。离开了这些最基本的要素,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就无从谈起。因此,评价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必须將发展条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现实看,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一些高等院校特别是一些新升格院校为了实现所谓的跨越式发展,在目前政府投资有限、办学经费紧缺的情况下,采取了铤而走险的发展方式来实现数量扩张,即“高额负债”办学,有的已大大超出了学校的偿还能力。从外部运作看,高等教育发展对银行资金依赖过大,导致学校风险开始向金融机构积聚;从教育内部看,“高额负债”办学不仅会制约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而且也给教职工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影响教师的稳定与发展。在此,我们认为,高等教育发展不能不看数量,但又不能只看数量,关键在于发展条件的允许程度。也就是说:数量规模的增长必须与基本的发展条件保持同步,否则,就是一种“零效益”的增长,提高高等教育发展质量也將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发展规模评价
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是一种产业,产业的经营有赖于适当的经营规模才能使有限的资源取得最佳办学效益。根据经济学规模效益理论,如果规模扩大,就会引起生产技术、组织的改变。此时,如果投入以一定比例增加,产出就会以更大的比例增加,即产生规模收益递增(规模经济)。当然,规模并非越大越好,如果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由于组织内部沟通与协调的困难,也將使规模收益出现不增反减的现象(又称规模不经济)。借鉴上述理论,不难看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要以提高效益为核心才具有实质意义,因此高等学校的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而是应有一个适度的范围。高等教育只有达到适度规模,才能使资源获得充分的、最好的利用。一般来说,提高生师比可以获得最大的规模效益,同时高等教育规模还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相适应,与教育发展目标、社会需求和发展条件相一致,唯有如此才能取得发展规模与效益的最优化。
(五)发展结构评价
发展结构是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合理程度的直接反映。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是高等教育从整体上适应社会需要的重要内涵,往往可以产生花费最少、效益极大的效果。如果高等教育结构不合理,即使数量增长了,质量提高了,仍会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和人才的大量积压,即所谓的“过教育”。因此,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穷国办大教育”,尤其需要把数量增长、质量提高与结构、效益结合起来。一般来说,评价高等教育的发展结构,主要有四个指标:一是层次结构,主要体现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占的比例;二是类型结构,主要体现为研究型高校、研究教学型高校、教学研究型高校、教学型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占的比例;三是形式结构,主要体现为普通高等教育与其他类型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占的比例;四是布局结构,主要体现为高等教育资源和不同水平、不同类型高等院校在不同地区的分布情况。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经验证明,高等教育结构优化的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必须能够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需求;二是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唯有如此,高等教育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发展效能评价
发展的效能性表现为在运用社会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发展目标时具有集约性,能做到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高的产出,从而使社会运行成本低,损耗少。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效能性,必然意味着人的能动性、创造性和活动力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也意味着对原有的缺少效能的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的改造、改革[6]。高等教育发展的效能性是指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效益、效率和功能等。考察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效能性应注意两个环节:一是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动员、组织、开发和利用情况。资源是发展的最基本的前提,对资源的有效动员、组织、开发和利用是确保获取发展质量的基本条件之一。二是各个发展环节之间内耗程度的大小。不合理的内部结构,会使许多效能在形成以后,便在发展环节中消耗或抵消于不必要的相互冲突、摩擦、纠纷之中,造成一种无端的浪费。所以,内耗程度越低,发展的效能就越高。同时,有质量的高等教育发展还表现为高等教育系统对其自身运转中出现的矛盾、冲突、故障具有化解和修复能力,以及在运转出现失衡时具有建立新的结构平衡以保持良性运行的能力。这也充分体现了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调适性特性。
三、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体系构建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而构建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评价体系则是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那么,到底应该怎样来构建这一评价体系呢?笔者以为,当前主要应构建并完善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评价主体、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即是解决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
(一)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高等教育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进行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其面临着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舆论等诸多潜在冲突的要求。正因为高等教育要受到一定社会状况的制约,于是,对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进行评价也自然成为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均普遍关心且自觉参与的社会活动。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唯一投入者,也就成为唯一进行高等教育管理的权力主体,直接控制着高等教育评价的方方面面,承担着对高等教育的无限权力与无限责任。因而在传统的高等教育评价中,政府是唯一的评价主体,一切评价活动均以政府的价值观和利益需求为取向,重视对投入资源、办学条件的评价,忽视高等教育产出以及绩效评价,从而造成了责任机制的缺乏和效率的低下。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的不断改革,政府已不再是高等教育评价中唯一的权力中心,理应转变职能,减少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直接干预,而让比其在这一领域更有管理优势的社会与高校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并非意味着政府对高等教育责任的放弃,“政府只是从没完没了的琐碎小事所淹没的平原上撤退,进而在明朗的、可策略性‘总揽全局’的制高点避难”。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定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政策、法规等,对评价机构的组成及其评价活动的实施加以规定、监控和调节,从而保证评价机构的权威性和评价活动的公正性。同时,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利用评价结果制定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规划,从总体上、宏观上调控把握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控制高等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并且通过某些其他方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其更符合国家的利益需要。
(二)评价指标的科学化
要改进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工作,真正发挥其独特功能,保障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还必须优化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评价指标,着力构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学原理,一个评估系统的指标体系所反映的广度和深度,应当包含或者覆盖评价对象的全部本质属性。高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发展质量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包含的属性范围极为宽广。因此,在设计和构建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评价指标时,必须坚
持全面的理念,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内涵和外延,全面设计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的综合化
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评价方法很多,但没有哪一种评价方法和手段是绝对优异的,它们都有各自的适应范围,只有將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才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实际状况,增强评价的准确性。因此,在评价高等教育发展质量时,还应使用综合化的评价方法。具体来说,就是要实现“三个相结合”。因此,评价高等教育发展质量既要考虑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共性要求,也要兼顾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教育发展的特点和基础。三是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发展是高等院校的永恒追求,因此,建立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的自我评价机制应当成为高等院校的自觉要求,成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但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各种因素的影响与限制,自我评价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可信性和有效性难以得到保障。而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比,其起点更高、视野更宽,更具客观性、权威性,对院校的宏观指导战略意义更大。因此,评价高等教育发展质量,还必须將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相结合,并使二者相互融合与促进,如此才能得出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合理的评价结论。
文章名称: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现实依据与评价的理论